26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新近印發(fā)《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考核辦法(試行)》,將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及省直相關部門實施《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終期考核。
考什么?
城市揚塵治理等10項防治指標納入考核
《辦法》規(guī)定,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考核指標包括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其中,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以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考核指標。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非常細化,包括產業(yè)結構調整、煤炭控制管理、燃煤鍋爐治理、工業(yè)大氣污染治理、城市揚塵污染控制、機動車污染防治、秸稈禁燒、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10項指標。
省直相關部門考核指標包括組織領導、工作部署、完善機制、制訂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監(jiān)督管理、督導檢查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內容。
咋考核? PM10、PM2.5濃度每月都要排名次
《辦法》明確,年度考核總分值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分值的60%與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分值的40%之和。年度考核總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yōu)秀,70~90分(含70分)為良好,60~70分(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終期考核僅考核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省環(huán)保部門將每月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和其他縣(市)PM10、PM2.5月均濃度進行排名,對排名后3位的省轄市、后2位的省直管縣(市)和后10位的其他縣(市)進行預警通報。對連續(xù)3次排名后3位的省轄市、后2位的省直管縣(市)和后10位的其他縣(市)進行公開約談,并在新聞媒體曝光。
咋嚴懲? 終期考核不合格,加大問責力度
防治大氣污染,我省再出重拳。我省明確,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審定后將向社會公開,并交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對被考核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和月排名連續(xù)5次排名后10位的其他縣(市),實行“一票否決”。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直相關部門,由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會同組織、監(jiān)察等部門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對終期考核不合格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除暫停該地所有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民生項目與節(jié)能減排項目除外)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外,要加大問責力度,必要時由省政府領導約談省轄市、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對大氣污染嚴重,環(huán)境空氣質量持續(xù)惡化的地方,將按照規(guī)定,將追究當地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