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的政策接二連三出臺,新能源汽車推廣卻“雷聲大雨點小”,一來是各地貫徹動力不足、不努力;二是很多政策在執(zhí)行上缺乏監(jiān)督和懲罰機制,還有一些部門存在不作為現(xiàn)象,影響了積極性;三是政策本身存在缺陷與不足。
各城市推廣不力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地方政府不重視推廣,拿到試點資格后就束之高閣,有的是地方政府并不具備推廣新能源汽車的配套設施和財政資金,還有的則是受地方保護主義的掣肘。另外,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新能源汽車產業(yè)并不是全國到處都有。當時積極申請推廣的城市,后來發(fā)現(xiàn)建立自己的新能源汽車產業(yè)和基地非常困難,原來的算盤落了空。再加上各地的財力能力不同,所以落實起來就影響了積極性。
不僅如此,即使在出臺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城市的運作中,也同樣出現(xiàn)“補貼使用不到位”的情況。原因是地方政府補貼過程中,考慮問題較多。因此在通行全國的“公共性”政策下面,事實上88個示范城市大部分都在打自己的“小算盤”,如青島的新能源汽車政策是生產在青島注冊,生產企業(yè)未在青島注冊的只能補給當?shù)亟涗N商;在新能源汽車推廣較好的西安市,外地的新能源汽車企業(yè)要想拿到購車補貼,就需要在其所在城市給比亞迪秦相應的補貼政策,這是由于比亞迪秦在西安生產。由于帶著這樣一種利益的心態(tài),大家都在為自己打小算盤。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缺乏監(jiān)督和懲罰機制。以往做的公共政策管理集中在事前審批,在事中、事后監(jiān)督監(jiān)管很不夠,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嘗試也是這樣,這是個老毛病。
目前我國有88個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但許多城市新能源汽車配套產業(yè)難以清楚地摸底。最大的問題是產業(yè)鏈不具備,導致很多城市出現(xiàn)現(xiàn)實的問題。示范城市的數(shù)量過多、期望過高,這導致直接推廣目標設置并不合理。而事實上,并非所有的地方城市都具有北上廣先決條件,所以,并不一定非要推廣88個城市。政府應該研究一下自身出臺的政策有沒有矛盾的地方。
以筆者之見,如何讓新能源汽車產業(yè)政策在地方精準落地:首先要認真梳理、反思過去和現(xiàn)在的政策存在的問題;二是對于新能源汽車的補貼不能強求所有城市都一個標準,要因地制宜;第三要制定一個合理的退出機制,不能讓那些推廣不力的城市繼續(xù)“濫竽充數(shù)”,那些推廣條件不成熟的城市,可以讓其自然退出,不要做面子工程。試點城市應該是非固定的,可以有進有出,實施動態(tài)管理。總之,退出機制將成為懸在新能源汽車推廣城市頭上的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淘汰制將倒逼示范城市更積極主動地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