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10多年來,我國一直在緩慢推進資源價格改革,但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fā)后,出于對通脹攀升的疑慮,改革腳步慢了下來。資源價格改革難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所有水、電、煤、氣、油等能源資源都與民生密切相關,由于歷史原因,我國一直實行能源資源的低價政策,而一旦改革就可能面臨價格上漲,面臨重重阻力。
2011年底能源價改又開始有了加速的跡象。階梯電價、階梯水價在全國多地開始實施,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也在廣東和廣西試點。去年12月國務院公布煤電連動新機制方案。2013年3月成品油價格改革首先破冰,定價機制從原來的24個工作日周期改為10個工作日,與國際油價聯動更為密切。
今年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要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huán)節(jié)價格。在此背景下,天然氣、電力等價格改革也進入快車道。
天然氣價格改革:階梯氣價全國施行尚待時日
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預計達到1700億立方米,其中民用氣占36%左右。中國是天然氣消費大國,也是天然氣資源相對貧乏國,據中石油研究院近日發(fā)布的數據,2013年中國天然氣進口總量預計為530億立方米,同比增長23.8%。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最近三年在國際市場上進口的天然氣進口價格普遍較高,基本維持在15美元~20美元/百萬英熱左右,折算到國內是3.3~4.3元/立方米。即便從緬甸以9美元/百萬英熱的價格進口管道天然氣,到邊境折合起來也會達到3元/立方米。這個進口價加上國內管輸價格,進口商虧損嚴重,各地天然氣市場發(fā)育不平衡。
基于此,居民用氣試行階梯價格主要由各地分頭推進。據統(tǒng)計,目前國內已經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的地方有河南省、云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湖南省、江蘇省、廣西省、廣東省等地。
去年12月1日,長株潭三市開始試行居民階梯氣價。對年用氣量在600立方米以下的,執(zhí)行現行價格,即2.45元/立方米;超過600立方米以上的,實行第二檔氣量氣價,每立方米上浮0.55元。南京也于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階梯價格。江蘇常州從11月1日起,市區(qū)民用管道天然氣每立方米到戶價格,不僅由2.2元調整為2.45元,而且開始試行階梯氣價。與此同時,東莞和連云港也于11月召開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就居民用氣是否要實行階梯氣價征求意見。
最近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分兩批召集30個省市區(qū)有關人士,舉辦階梯氣價聽證會。針對上述說法,發(fā)改委內部人士表示并無聽證會召開。該人士表示,根據價格法,價格聽證會要公開舉行。此外,居民天然氣價格定價權在地方,如果開聽證會,也是由地方召開。
專家說法:
多數業(yè)內人士認為,經過一年的地方試點后,階梯氣價指導政策意見出臺的時機已到,現在試點地區(qū)都是南方城市,南方與北方情況不同,階梯氣價要在全國展開尚需時日。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小平表示,有階梯電價在先,消費者對這種定價方式并不陌生,保證低收入家庭正常生活的情況下,用氣越多的人支付成本多 ,也符合社會的公平性。
但中投顧問能源行業(yè)研究員宋智晨則持有相反意見:“階梯氣價的實施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供需關系失衡的局面,只能在部分程度上降低小部分人群的燃氣支出,居民整體用氣費用還會不斷增加。”
電力價格改革:改革路徑漸趨明朗
全國統(tǒng)一電力市場是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不斷明確,開放全國電力市場建設的未來路徑也漸趨明朗。
改革開放以來,電力體制改革作為我國整體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部分,電力工業(yè)實現了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 建立了市場監(jiān)管機構,極大地解放了電力生產力。我國競爭性電力市場建設起始于1998年。1998年12月,國家組織了浙江、上海和山東等6省(市)進行“廠網分開、競價上網”省電力市場試點工作。2003年開始推進區(qū)域電力市場試點建設工作,東北、華東和南方區(qū)域電力市場先后開展了模擬運行。2004年開始探索電力用戶與發(fā)電企業(yè)直接交易試點工作。2012年,國家電網公司跨區(qū)跨省交易電量達到6055億千瓦時,比2003年增長了3.2倍。盡管如此,真正意義上的電力市場體系在我國也尚未形成。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對自然壟斷行業(yè)要根據不同行業(yè)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yè)務的改革。還要求放開石油、天然氣、電力等競爭性環(huán)節(jié)價格。電網系統(tǒng)到底怎樣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yè)務?
2002年實行的電力體制改革中,對原有國家電力公司進行了拆分,組建了兩大電網公司,五大發(fā)電集團,四個輔業(yè)公司,組建國家電監(jiān)會,打破原國家電力公司垂直運營、高度集中的體制??梢哉f,電力體制改革在所有網絡型壟斷行業(yè)改革中起到了先行先試的作用。但是改革的任務并未完成。在發(fā)電環(huán)節(jié),國家計劃管理的程度仍然很高,電廠的發(fā)電量、電價仍由國家制定。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由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向大會提交的“383”改革方案,其中涉及電力體制改革問題,建議引入大用戶直購電,建立實時競爭發(fā)電市場,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這一份報告將直購電推上了電力體制改革“浪尖”位置。
大用戶直購電的交易模式,一直以來被業(yè)內人士看作為電價市場化改革的突破點。但現行部分試點推行用戶直購電試點卻讓電價“不漲反跌”。以山西為例,在國家發(fā)改委批復之前,山西省經信委曾選取部分企業(yè)進行交易試點。試點結果顯示,電力直接交易價格低于發(fā)電企業(yè)標桿上網電價2~3分/千瓦時,獨立輸配電價低于平均水平1~2分/千瓦時。
民用電方面,國家則在近日出臺《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要求尚未出臺居民用電峰谷電價的地區(qū)需在2015年底前出臺政策。
專家說法:
多數業(yè)內專家對于大用戶直購電的交易模式并不看好,認為如果不進行徹底化的改革特別是網售業(yè)務拆分,根本無法厘清輸配等成本。
華北電力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教研室主任張曉春認為,在一些自然壟斷性行業(yè)領域,要實現競爭的確不容易。發(fā)電企業(yè)可以是多樣化的,但是電網在一個地方往往很難有多個網,盡管看起來發(fā)電企業(yè)可以競價上網,但是這存在調度的問題,所以在一個區(qū)域內,實現價格競爭的難度比較大。
廈門大學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也同意上述說法,如果用電一直是短缺的話,很難實現價格競爭。
成品油價格改革:新機制得到認同
2009年5月7日,國家發(fā)改委公布《石油價格管理辦法》,根據辦法,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由于22個工作日的調價周期限制,平均下來基本一個月調整一次油價。不少貿易商會抓住這樣的時間差,依據國際油價的漲跌程度,在低價時囤積大量成品油,而在油價上漲后再大量投放到市場,增加了市場投機行為。同時由于調價周期過長、每次需等待發(fā)改委審批,仍存在調價不及時、幅度不到位的問題,導致煉油企業(yè)利潤下滑甚至虧損。
今年3月,發(fā)改委披露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原本的22個工作日的調價周期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了上下4%的幅度限制。同時規(guī)定當汽柴油的漲價或降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折合到每升調價金額不足5分錢,為節(jié)約社會成本,零售價格暫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專家說法:
對于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多位專家認為,其運行后與國際油價接軌更緊密,但成品油仍是發(fā)改委定價,并沒有完全由市場供需決定價格。
其中,金銀島成品油研究主管韓景媛表示,煉廠和主營的利潤得到鎖定,積極性更高。與此同時,由于投機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成本比較容易控制,加油站的日子也好過多了。而對于消費者來說,雖然波動頻繁,但波動幅度較小,更沒有以前"國際跌、國內漲"的不平衡感覺。
中國石油大學能源戰(zhàn)略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王震則認為,現行定價機制使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原油價格更為貼近,但還不是完全市場化的價格。我國成品油價格機制市場化改革的最終方向,應該是由成品油市場供需來決定市場價格水平。
資源稅價格改革:煤炭資源稅或將從價計征
1984年,我國資源稅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等先行開征,后來又擴大到至鐵礦石。從1994年1月1日起,資源稅開始實行從量定額征收。 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重新修訂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同年還發(fā)布了資源稅實施細則,自199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修訂后的“條例”擴大了資源稅的征收范圍,由過去的煤炭、石油,天然氣、鐵礦石少數幾種資源擴大到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等七種。
隨著經濟發(fā)展,資源粗放開發(fā)、大量浪費的弊端日益突出,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的呼聲日益高漲。近幾年 資源價格變動快,從量計征的方法既復雜且過時,實行從價計征已成為業(yè)界共識。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快資源稅改革”、“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tài)補償制度”。有權威人士透露,目前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方案已上報國務院,關于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的各方也已做好準備,方案獲得批準即可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目前從量計征的方式下,每噸焦煤需繳納資源稅8元,其他煤炭的稅額標準在每噸2元-5元不等。如果改為從價計征,即便按照(銷售收入的)最低稅率2%征收,稅負也將有提升。若改革將目前煤炭企業(yè)繳納的各種基金和收費清理并覆蓋,則從價稅率或在10%左右。
不僅是煤炭,環(huán)境保護費改稅也將進一步推進。據悉,目前相關部門已將現行排污收費改為環(huán)境保護稅提上日程,將綜合考慮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實際治理成本、環(huán)境損害成本和收費實際情況等因素確定稅率。
專家說法:
目前資源稅中天然氣和石油已經采取從價計征的方式,多位專家表示現在是開征煤炭類的資源稅的好時機。
其中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李全認為,開征資源稅,會直接影響煤炭行業(yè)產業(yè)鏈,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煤炭和電力供應的比價關系,促進產業(yè)結構調整、推動國民經濟合理有序發(fā)展。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王天龍也表示,同價征收資源稅,肯定會增加煤炭企業(yè)的稅負,但是這個問題不是很大,因為這個行業(yè)的企業(yè),本來利潤就比較高,而且這樣征收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來促進這類企業(yè)的發(fā)展轉型。
中國煤炭經濟研究中心教授邢雷則建議,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可以設定一個標準,設定稅率浮動空間,具體稅率由地方確定。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