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我國于2000年開始實施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第一階段限值,即國一標準。2004年7月1日提升到國二標準。
2008年1月1日,3.5噸以上柴油車開始實施國三標準;同年7月1日,3.5噸以下柴油車跟進。凡達不到國三標準的,一律不得銷售和注冊登記。已購買并上牌的國二標準車輛,不受影響。
2012年1月1日,3.5噸以上柴油車實施國四標準;今年7月1日,3.5噸以下柴油車跟進。
今年6月8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fā)布車用柴油國五標準,規(guī)定每千克柴油硫含量不超10毫克,相當于歐盟標準水平。過渡期至2017年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
從國一到國五,每提高一次標準,單車污染減少30%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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