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經濟時報》8月7日報道,越政府副總理黃忠海日前要求工貿部及時更新煤炭供求情況,以確保今后各年的能源安全。工貿部及相關部門要盡快統(tǒng)計并更新信息,以便制訂煤炭供求計劃。其中,提供的信息要有具體的、逐年的數(shù)據,為調整和管理能源領域的投資提供有效服務。同時還要求督促煤炭礦產集團與各用煤大戶之間簽訂長期合同,確保煤炭行業(yè)的主動性和生產、進口計劃的準確性。
煤炭礦產集團應制訂進一步的煤炭開采計劃,相關部門應盡快完成可行性資金報告以及向南部熱電廠供煤的中轉港項目的準備工作,確保提前掌握本地區(qū)相關電力項目的規(guī)模以及合適的進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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