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日本媒體報道,日本原子能規(guī)制委員會為制定核電站報廢過程中產(chǎn)生的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標準,于26日首次召開研究小組會議。預計未來日本將有多座運營已近40年的老舊核電站步入報廢期,其中的一些核電站將在今后幾年啟動反應堆拆除工作。規(guī)制委將用近一年時間制定出標準的基本框架。
本次處理對象為低放射性廢棄物中放射性物質活度較高的反應堆內部構造物。其中包括調整反應堆輸出功率的控制棒等堆芯附近的構造物。有關這部分廢棄物的處理目前沒有詳細標準。
其中一部分對外部的影響會在較短時間內衰減的廢棄物或可與已制定標準的較低活度廢棄物采取同樣的處理方式,規(guī)制委將優(yōu)先加以討論。
按照計劃,在今后的近10年中,日本原子能發(fā)電公司東海核電站(茨城縣)、中部電力公司濱岡核電站1、2號機組(靜岡縣)、日本原子能研究開發(fā)機構的新型轉換反應堆“普賢”等將開始拆除。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