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能源集團松藻煤電公司礦山機械廠劉君:
資源稅改革,請充分考慮級差收益
據(jù)報道,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已經(jīng)提交國務院。我注意到,媒體報道,改革方案讓山西、陜西、內(nèi)蒙古等煤炭主產(chǎn)區(qū)提了意見,而是否征求了西部和南方煤礦的意見卻語焉不詳。我認為,西部和南方煤礦的意見也應當重視。這不僅是因為我國煤礦資源秉賦千差萬別,山西、陜西、內(nèi)蒙古未必能夠代表全國煤礦,而且資源秉賦決定了我國北方煤礦與南方煤礦、西部煤礦與東部煤礦存在突出的級差收益。資源稅征收應該考慮多方意見,否則,“一刀切”的資源稅征收,必會造成事實上的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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