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加拿大媒體29日報道,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已經(jīng)將擬收購加拿大進步能源公司的最后期限延長了一個月,希望最終讓加拿大政府相信該收購案能給加拿大帶來“凈利益”。
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當(dāng)天表示,它收購進步能源公司的最后期限已經(jīng)延長30天至11月30日。如果該收購案仍未能獲得加拿大監(jiān)管部門批準(zhǔn),它可能再次延長交易最后期限。
加拿大政府19日宣布,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擬以50億至60億美元并購加拿大進步能源公司不符合加拿大“凈利益”,因此決定阻止這起收購案。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將有30天時間作出補充說明和提交進一步承諾,以便加拿大政府最后決定是否予以批準(zhǔn)。
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說,它與進步能源公司已經(jīng)同加拿大工業(yè)部進行了溝通,以試圖了解為什么加拿大政府不同意這兩家公司之間的交易。
加拿大進步能源公司的主要產(chǎn)品是液化天然氣。如果成功收購這家公司,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將控制其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東北部的頁巖氣資產(chǎn)。
加拿大政府依據(jù)加拿大投資法,對資產(chǎn)價值超過3.3億加元(約合3.36億美元)的外國公司收購案進行審批,以確保交易能讓加拿大“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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