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2萬千瓦太陽能項目采取招投標方式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的申請,正式獲得國家能源局的批復,這是包頭市獲批的首個太陽能光伏電站項目。
據了解,此次國家能源局共批準13個太陽能光伏電站項目,總規(guī)模為27萬千瓦。內蒙古自治區(qū)獲批3個項目,分別為阿拉善盟、包頭市和巴彥淖爾市,建設規(guī)模均為2萬千瓦。包頭市獲批的太陽能光伏電站項目位于達茂旗境內。按照要求,各項目將通過公開招標選擇項目投資企業(yè),在技術方案合理的情況下,以上網電價最低為條件確定中標企業(yè),建設期為2年,特許經營期為25年。
該項目的批復,將有力促進達茂旗新型能源產業(yè)由風電項目一枝獨秀向風光互補優(yōu)勢格局的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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